有限额。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发卡银行对贷记卡的取现应当每笔授权,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人民币。 发卡银行应当对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ATM)机取款设定交易上限,每卡每日累计提款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起点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办理转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