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刚性支出是指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非义务教育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含高价自费择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期间,经国家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伙食补贴、学费减免、教育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学费、杂费(包括住宿费和课本费)及异地就学往返交通费,但不包含参加课外补习班、特长兴趣班、留学(到东盟国家进行小语种交换学习的除外)等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