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区别分为4点。
综合所得的性质是自然人通过提供劳动、劳务等获得的,经营所得性质是自然人通过其设立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获得的;综合所得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为获得收入的自然人,另一方为雇主或客户,经营所得法律关系中,一方是市场主体,另一方为客户;
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各种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的减除项包含了成本、费用以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