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加班工时达到80天不批准是否算旷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这意味着劳动者有权获得充足的休息以便持续、健康地工作。调休实质是劳动者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单位额外提供劳动,申请将本属于自己的“过去的”休息权于“将来”实现。
其次,用人单位有权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安排休息休假,但若加班过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此外,每个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可能有所不同。例如,有的公司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假满未续假而缺勤者视为旷工,旷工可能会扣3倍缺勤时长的工资,连续旷工3天可能按自动离职处理。
因此,如果劳动者已经按照公司的规定申请了调休,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获得批准,而劳动者又未出勤,那么根据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这可能会被视为旷工。然而,如果劳动者未获得调休批准,但已经尽力与公司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而公司仍然坚持视为旷工,那么劳动者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劳动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和调休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