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医保门诊报销参保人员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应个人支付的,参保人员可使用其本人个人账户资金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应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结算。
办理长期异地居住备案的参保人员,需在就医地的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就医地已实现普通门诊异地联网直接结算的,按规定实行即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