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为被公司辞退而无法追回以前在职时的社保,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和公司协商。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
向社保局举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到社保局反映,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这种方式只能补缴近两年的社保费用,超过两年的则要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可以将之前欠缴的社保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