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贴近期2寸淡蓝色背景彩色证件照1张;与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和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
2、准备出国探亲、访友、旅游、留学、定居、就业或从事商务等其他非公务活动,需要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申请表》。领表地点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领取。
3、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4、取证可由本人领取或通过邮政局速递,按照《取证回执单》上的日期领取证件。须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持《取证回执单》,交费后领取证件。
5、护照办理时间: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延长至30日。
综上所述,护照办理时间是在收到申请十五日内签发,偏远地区可延长至30日,申请护照应当提交申请表,2寸证件照,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