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以上二级残疾人在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救护补助标准基础上,每月额外拨付生活补贴:第一至第四级残疾,可补助200元;第五级残疾可补助260元;第六级以上残疾可补助800元。此外,除国家安排津贴外,还可以申请福利制度,包括残疾人康复训练补助,子女教育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