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咨询: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开户情况。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2. 单位填写表格、准备资料: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提交后打印并盖章。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所需电子表格,回单位后填写打印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3. 提交申请:单位将填好的表格和准备好的资料提交给天津市西青区相关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4. 审核:政府部门或机构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和补贴金额。
5. 发放补贴:审核通过后,政府部门或机构将购房补贴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申请前,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了解最新的政策和申请流程。
另外,根据天津市的政策,购房补贴的发放标准和范围也有一定的规定。一般来说,购房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新建商品住宅购买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特定情形下的购房可能不在补贴范围内。补贴金额一般按照总购房款的0.5%给予,最高不超过4万元。购房补贴原则上每季度集中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