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包括:
1. 超生:指在规定的生育年龄内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行为。
2. 无故拒绝绝育:指符合法定绝育条件,但无故拒绝的行为。
3. 非法终止妊娠:指违反法律规定进行人工流产或药物流产等非法行为。
4. 虚假申报或隐瞒生育情况:指在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生育登记或审核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生育情况的行为。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处理措施有以下几种:
1. 口头警告:对于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口头警告。
2. 罚款:对于超生行为,可以根据当地规定进行罚款。
3. 收缴违法所得:对于非法终止妊娠和虚假申报等行为,可以追缴违法所得。
4. 撤销相关证件:对于情节较重的,可以撤销相关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等。
5. 行政拘留: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行政拘留。
6. 强制绝育:对于无故拒绝绝育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强制绝育。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计划生育条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迫害、歧视和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