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出嗣异姓或者养子还归本宗或恢复原来的姓名。例句:郭某本冯姓,被义父收养,如今恢复原姓冯。引《资治通鉴·后梁太祖开平四年》:“冒 冯 姓者皆还宗。”胡三省 注:“冒 冯 姓者,皆 行袭 之养子也,使之归宗,所以消散其党。”
《老残游记续集遗稿》第六回:“不怕等二老归天后再还宗,或者兼祧两姓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