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单位缴存流程如下:
1. 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等单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 填写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原件1份、《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原件1份(附excel电子版)。
3. 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