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于2017年4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开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16号),其中规定了农民养老金制度的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1.实行全国统一的试点方案,全面推开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
2.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保险费标准由中央和地方各自确定。
3.养老保险基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提供补贴,养老金的发放由地方政府负责。
4.养老金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等情况确定。
5.养老金发放方式为按月发放,可以采取现金、转账、邮寄等多种方式。
6.未来将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金水平,保障农民的生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