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柴油车和柴油三轮摩托车的年限规定如下:
农用单缸柴油三轮车的报废年限为15年。
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农用运输车使用年限为6年。
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年限为9年。
对达到报废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的农用车辆,依据有关技术安全和污染物排放规定,经检验合格的,可延长最长不超过3年的使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