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加装电梯的法理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包括加装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其中,改建、重建建筑物等重大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而**加装电梯属于改建**的范畴,因此也需要达到相应的表决比例。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多数意愿住户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加装电梯,并排除妨碍。对于不自动履行判决的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对于少数业主以影响通风、采光、安全隐患、房价贬值等理由诉请阻止加装电梯的,人民法院应做好调解工作,或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也是加装电梯的法律基础之一。业主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处分等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加装电梯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相关规定,以及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确保加装电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