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的发生通常是由多种因素引起的,主要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
自然因素:
雷击火:春季风干物燥,温度升高,雷击火是一种自然现象,难以防控。
泥煤自燃:动植物腐烂产生可燃性物质,遇到天气热温度高,就可能发生。
火山爆发:火山爆发时产生的岩浆和火山灰可以引起山火。
陨石坠落:陨石坠落也可能引起山火。
高温:在某些地区,高温也可能导致山火的发生。
人为因素:
生产性火源:如开荒烧杂、烧灰积肥、炼山造林、烧田埂草、烧窑、烧隔离带、采石放炮、火车甩瓦等。
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炊烟、做饭、烧纸、取暖等。
故意纵火:如燃烧干草、燃放爆竹礼花等。
用火不慎:如烧纸、烧荒、上坟烧香烧纸、烧山驱兽、小孩或弱智人员玩火、故意纵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