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固定的时间,但通常在工伤认定后进行。
首先,如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在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可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申请被批准后,可以进入劳动能力鉴定环节。劳动能力鉴定通常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会根据医疗评估结果等因素作出鉴定。必要时,鉴定时间可以延长30日。
最后,根据鉴定结果,工伤职工可以申请相应的工伤待遇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