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9日至2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确认。
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8月14日至18日,到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