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商标在**2003年**完成了统一归属。
飞天商标作为贵州茅台酒的标志性标识,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经过多年的发展,飞天商标与贵州茅台酒之间建立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在2003年,飞天商标的注册权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了一系列的转让和统一工作,最终使得飞天商标权统一归属于贵州茅台酒公司所有。这一过程不仅标志着茅台酒商标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也意味着飞天商标成为了名副其实的自主知识产权。
此外,随着茅台酒的发展,飞天商标已经成为全球最具品牌价值的商标之一。这个过程中,茅台公司不仅在国内加强了对商标的保护和管理,还积极在国际上进行商标注册,以确保品牌的全球统一性和保护。